索 引 号 | 01603922-2018-000443 | 文 号 | 洋政办发〔2018〕70号 |
发布机构 | 洋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7-12 |
名 称 | 洋政办发〔2018〕70号关于印发洋县贯溪经长溪至龙亭蔡攀河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洋政办发〔2018〕70号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洋县贯溪经长溪至龙亭蔡攀河公路
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洋州街道办事处、龙亭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洋县贯溪经长溪至龙亭蔡攀河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 3 日
洋县贯溪经长溪至龙亭蔡攀河公路改建工程
实施方案
洋县贯溪经长溪至龙亭蔡攀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贯溪,连接国道108,经龙泉、柳山、鞍山、梁河、长溪、长岭,终于蔡攀河连接洋华路,其中,国道108至长溪为一期工程,长溪至蔡攀河为二期工程,本次实施一期工程。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展,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程变更
该项目已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2017年6月3日,通过了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但由于省市政策变化,该公路项目无法纳入建设计划,故将贯长路建设作如下变更:
(一)贯溪至长溪路段原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米,施工过程中有大面积开挖和大量征拆任务,工程投资额较大。现变更为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6.5米,减少征拆及路基开挖,沿旧路拓宽改建,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长溪至蔡攀河段由原外延级公路升等为四级公路,连接北部环线东延伸段,由县人居办纳入北部环线一并实施。
二、变更后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沿贯长路(Y014)起点连接国道108,经龙泉、柳山、鞍山、梁河、长溪村,全长13.95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预算总投资3330万元。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扶贫攻坚涉农整合资金和县财政自筹,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
四、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由县交通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管理中的各种事宜。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成立“洋县贯溪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设置
组 长: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市监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农管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电信局局长
县电力局局长
洋县移动公司经理
广电网络洋县分公司经理
洋州街道办主任
龙亭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洋县贯溪至长溪公路改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叶涛同志任项目办主任,刘杰同志任项目技术总工。其他工作人员由交通局、农管局临时抽调,若技术力量不足可面向社会临时聘用。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及征迁事项,督查协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筹措并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担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项目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进度检查考核;明确工作权限与职责,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检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及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审核设计变更方案,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核支付工程建设费用。
六、施工组织计划
(一)标段划分:依据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投资额及施工实际,拟划分路基、路面工程(含土石方、安防、绿化、防护排水、客运站点等附属设施)2个标段,沥青砼路面工程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二)工期安排:工程计划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计划总工期12个月。
七、工程招标
该项目招标工作由县交通局脱贫攻坚招投标工作组组织实施,项目办主任具体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市交易平台中抽取招标代理公司,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投标工作在市交易中心集中进行,并接受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级相关部门的监督。
(一)工程施工招标
该项目投标资格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经验丰富、业绩信誉良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任务。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计划2018年6月启动,力争7月中旬完成,7月底开工建设。
招标过程中,K2+500-K4+000(龙泉路口-柳山村段)段为全省驻村帮扶工作现场会观摩线路,已委托企业先行实施,待招标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按实际工程量支付施工企业工程费用。
(二)工程监理招标
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公司承担施工监理任务。项目工程采取一级监理机构,设总监办1个,划分为一个标段面向社会公开确定监理单位,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占地拆迁补偿办法
沿线占地多为该路控制区范围内土地,因此所占土地及附着物清除由所在镇办协调解决,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报请县政府审定。电力、电信、移动及广电网络通信设备的迁改由所属部门制定迁改方案和预算,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九、资金管理
为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效率,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依据财务规定设置科目进行核算和拨付,并按相关规定实行分级核准审批,接受纪检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
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市交通运输局汉市交发〔2017〕280号文件规定,项目监督工作由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承担实施。
十一、施工环境保障职责与分工
(一)洋州街道办事处和龙亭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抽调专门人员及时完成拆迁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县交通局负责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设计服务协调和国家补助资金的争取与施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协调落实地方资金的筹措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市监局、检察院要积极参与并监督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及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安全监管、交通秩序管制等相关工作;县环境局负责做好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督工作;县电力局要负责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落实电力设施和杆线的迁移、架设工作;县电信局、移动公司、广电网络洋县分公司要切实保障施工通讯畅通,负责落实通讯杆线、光缆、电缆的迁移和架设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