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11月份,全市要接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为配合好全市创森第三方评估和2019年创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起人人关心创森、人人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全力打好打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确保全社会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达90%以上。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的主题为“森林城市、真美汉中”,主要内容包括:
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条件、目的和意义;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部署、工作重点等情况;
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进展情况,包括创建工作的进度、效果、好做法、好典型;
4.各级领导和专家指导我县创建工作情况;
5.森林生态教育科普知识和生态林业、城市建设成果;
6.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其他有关情况。
(二)宣传的重点区域是:
1.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县域范围内的交通要道沿线。
2.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区域。
3.城区公园、广场、体育场等人流聚集的休闲、旅游区域。
4.中小学校、医院、酒店和行政企事业单位等区域。
5.洋州办、纸坊办各社区、村委会活动场所等区城。
三、宣传方式
采取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和社会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
(一)媒体宣传
1.新闻媒体宣传。各镇办、县创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报刊的联系,及时提供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等信息,适时开展整版宣传、系列报道。
2.网络宣传。县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要开设创森工作专题、专栏和宣传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全方位宣传报道全县创建整体工作,为公众参与、了解创森工作提供服务平台。
3.手机信息宣传。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定期向本地用户和外地游客群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宣传内容;各镇办、县创森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本部门(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向单位干部职工宣传创森工作动态及成果。
4.动态信息宣传。各镇办、县创森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本单位(部门)的整体宣传工作,及时向县创建办提供动态信息,展示创森成效。
(二)户外宣传
户外广告宣传是提高广大公众知晓率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在今年10—11月和明年中省检查、验收时,要加大在重点地段的宣传力度,并及时更新或增加相关内容。
1.城市出入口作为实施创森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的主要场所。
2.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智能顶灯、电子屏播发等形式设置创森公益广告。
3.利用街头广场、公众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创森宣传片(标语)。
4.在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村委会和中小学、医院、各酒店,利用墙报、黑板报、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创森宣传。
5.在各类建筑工地外围墙、临时施工护栏设置宣传标语。
(三)社会宣传
各镇办和县创森成员单位,要结合创森工作重点,自行设计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通过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扩大创森工作影响,提高公众的知晓率、支持率与满意度。
1.组织开展全县大型宣传活动。印发创森宣传手页(册),举办创森主题征文、创森知识大赛、森林城市摄影大赛、书法大赛、创森成果展等活动。
2.组织开展生态文化活动。举办千人义务植树、摄影展等活动。
3.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科普宣传日,在广场、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展示创森成果。
4.开展创森进学校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创森课堂,组织创森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创森主题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打造森林城市、建设生态洋县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各镇办、县创森各成员单位要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努力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明确专人负责创森宣传相关工作,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社会影响力。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创森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好工作,各镇办、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创森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创森宣传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操作要便捷。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从群众关注的事入手,多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多反映基层一线工作动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全面准确进行整体宣传。
(三)创新机制,形成合力。各镇办、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切实承担相关宣传工作任务,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全社会行动、多种主体参与的创森宣传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县创建办和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宣传报道准确及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将对各镇办和各单位的创森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作为年度创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标语
2.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评估迎检宣传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标语
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陕西最美城市
2.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优美人居环境
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5.森林是氧吧创森靠大家
6.保护城市森林 维护生态安全
7.倡导绿色生活 共建森林城市
8.森林城市全民共建 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9.绿色为健康加油创森给汉中添彩
10.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附件2
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评估迎检宣传任务分解表
宣传方式 |
责任单位 |
宣传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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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 |
报纸宣传 |
汉中 日报 |
县委宣传部 |
在《汉中日报》刊登造林绿化、城市绿化美化、河流水系绿化、道路绿化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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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宣传 |
县广播电视台 |
1.各频道每天滚动播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公益宣传标语;2.开设专栏播发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相关新闻;3.设立曝光台,曝光市民的不文明行为,部门、镇办创建工作不力的典型;4.播放反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的专题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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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宣传 |
县广播电视台 |
1.制播反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相关栏目;2.及时点评百姓身边的文明事、文明人、丑陋事、丑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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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 |
县网信办 县政府信息中心 |
1.在《爱洋县》微信平台发布创森宣传内容;2.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刊登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宣传主题标语,开设专栏图文并茂反映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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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
1.单位门户网站在首页刊登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宣传主题标语;2.开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栏,刊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相关知识、工作安排、重大活动、工作成效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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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宣传 |
对外宣传 |
陕西 日报 |
县委宣传部 |
组织一篇以上全方位反映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效的稿件,争取在《陕西日报》重要版面上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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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时报 |
县林业局 |
组织2至3篇反映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特色亮点工作的稿件,争取在《中国绿色时报》重要版面上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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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宣传 |
陕西 电视台 |
县广播电视台 |
组织3至5条反映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特色亮点工作的稿件,争取在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刊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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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宣传 |
彩页、问卷 |
县创建办 |
制作宣传彩页及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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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森摄影展览活动 |
县创建办 |
参加全市创森摄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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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创建宣传活动 |
洋州办 纸坊办 |
在10月至12月充分发动社区的老年秧歌队、鼓号队、文艺小分队,在社区组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主题宣传活动3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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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进校园活动 |
县教体局 |
1、编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识卡片向学生发放;2、确定2到3所学校作为试点,开设生态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重点普及生态科普知识、森林保护等内容,在学校课表备注上注明,确保做到计划、课时、教师、教案、作业、检测“六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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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宣传 |
电子荧屏 宣传 |
公用事业局 |
高铁站、开明广场、蔡伦广场、体育场电子屏播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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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行 |
协调落实城区各金融机构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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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 |
协调落实城区各超市、店铺、营业门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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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发委 |
协调落实城区星级宾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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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 |
协调落实城区各医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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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 |
协调落实城区各学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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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
协调落实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车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语和公益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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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宣传 |
各镇办各单位 |
在辖区单位、社区、居民聚居区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森宣传口号,悬挂创森宣传横幅至少10条,在村委会(社区)设固定创森宣传栏10处以上,同时以创建森林城市为载体,抓2到3个创森亮点社区、村作为试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并树立典型,以达到榜样示范作用,加大创森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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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宣传 |
户外宣传 |
洋州办 |
进城主干道设置大型创森公益广告宣传牌至少2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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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
在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新建3处有创森标志的科普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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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落实城区建设工地围墙制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语、标牌和宣传画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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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
在傥河水库、沙河水库分别新建2处有创森标志的科普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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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
抓好本单位的电子荧屏宣传和标语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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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 |
落实本辖区社区的电子荧屏宣传和标语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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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组织 宣传 |
团县委 |
利用团属“六位一体”新媒体平台,对创森宣传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森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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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 |
依托妇女网、妇女之家开展至少一次创森宣传工作,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创森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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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协 |
在科普场所增设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小标识,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真美汉中”主题,组织学术交流或科技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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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 宣传 |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电信公司 |
针对本地用户和外来手机号发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标语短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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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 亭宣传 |
县交通局 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
负责协调、制作、落实所有公交站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标语、招贴画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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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宣传 |
各部门、镇办 |
各单位、各社区、居民小区要组织设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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