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的公告

洋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规定和县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洋县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公示如下。

行政执法单位

洋县档案局

洋县保密局

洋县金融协调服务中心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洋县教体局

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洋县民政局

洋县公安局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洋县财政局

洋县生态环境局

洋县自然资源局

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洋县水利局

洋县交通运输局

洋县林业局

洋县农业农村局

洋县卫生健康局

洋县文化和旅游局

洋县审计局

洋县应急管理局

洋县统计局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洋县医疗保障局

洋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洋县烟草专卖局

洋县气象局

洋县消防救援大队

本公告所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上述行政检查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单独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对未公布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洋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投诉(投诉电话:0916-318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