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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4-01-09 17:29:26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工作有关政策及相关配套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县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

(三)负责制定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婚姻、殡葬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负责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及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二)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工作;负责兜底保障制度实施,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指导推进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各县区积极探索推广爱心超市、孝德基金等扶志与救助相结合扶贫工作,增强内生动力。

(十三)负责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建立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联动机制。负责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智慧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四)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洋县行政区划图。

联系我们

单位联系方式:0916-8212251

办公地点:洋县真符路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邮编:723300

机构领导

李 军(党组书记、局长,社会组织党委书记):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社会组织党委、巩固衔接兜底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杜 科(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李军同志抓好巩固衔接驻村工作,分管社会组织党委、扫黑除恶、信访维稳、防汛、营商环境、慈善(慈善协会)、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社事股、基政股、婚登处、福彩办;联系殡葬所、救助站、未保中心;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朱宝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李军同志抓好巩固衔接兜底保障工作,分管机关日常事务、党建、工会、人事编制、项目建设(双招双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办公室、低保办、社救股、财务科;联系中心敬老院(福利院)、老年福利中心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王军红(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协助李军同志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内设机构

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福利股、社会事务和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局属洋县殡葬管理所、洋县救助站(未保中心)、洋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洋县婚姻登记处、洋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洋县中心敬老院6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四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民政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王 政 办公电话:8212251

(二)社会救助和福利股:根据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指导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协助做好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衔接工作;承担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等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及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养老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督促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定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配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院、残疾人社会福利、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承担社会捐赠管理工作。

负责人:雍 乐 办公电话:2986095

(三)社会事务和组织管理股:指导、监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监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承担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全县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县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拟定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社会组织人才、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人:杨虎军 办公电话:2986087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推进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承担全县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牵头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红丽 办公电话:2986088

二、局机关内设两个科室:

(一)福彩办:指导、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永欣 办公电话:2986079

(二)财务室: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张 悦  办公电话:2986091

三、局属六个事业单位:

(一)洋县中心敬老院:主要负责全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入住接收工作和承担入住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保障服务工作。

负责人:叶 婷 办公电话:8319038

(二)洋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制度。

负责人:白 峰 办公电话:2986090

(三)洋县殡葬管理所:依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法律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高文明节俭办丧事以及殡仪服务等,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任亚灵 办公电话:8291294

(四)洋县救助站(未保中心):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从事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审查、安置以及救助对象的康复治疗。

负责人:余长青  办公电话:8212674 

(五)洋县婚姻登记处: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

负责人:晏 芬 办公电话:2986083

(六)洋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养老法律和政策,全心全意抓好养老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定期开展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等培训,提高护理员的综合素养和操作技能。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养老问题。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管理规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养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

负责人:雍 乐 办公电话:821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