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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更新时间:2023-10-20 12:19:38

机构职能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审计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国家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县级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机关有关部门、镇(办)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重要改革执行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政府、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扶贫开发政策执行、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资产经管公司、授权经营企业、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级驻外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或统一组织的在洋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履行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十)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领导和监督,按照市审计局安排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一)开展全县审计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全县审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武康路252

联系电话:0916-821255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邮编:723300

机构领导

张兆俊: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县审计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屈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张兆俊同志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创建、深化改革、审计信息报送、机关财务、信访、驻村、保密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和经济责任审计股。联系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周新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审计质量、法规审理、法治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计业务公开工作、分管法规审理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联系中、省、市巡视巡察审计配合工作。

袁红丽: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负责审计业务工作、局机关工会工作、分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分管社会保障审计股和投资审计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财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保密、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和退休干部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安全卫生、来信来访、公务接待等工作。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负责人姓名袁金哲   电话:0916-8212553

(二)法规审理股

主要职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业务综合管理工作,对审计项目进行审理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审计质量检查、考核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变化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负责本级各审计项目和上级审计项目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起草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负责审计项目统计报表报送工作。负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审计法治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潘虹   电话:0916-8212553

(三)财政审计股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县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镇(街)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组织实施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国债项目资金审计工作;负责财政数据采集、上报和信息化管理;负责起草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部门和行业审计

负责人姓名刘晋利     电话:0916-8212553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级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承担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部门和行业审计

负责人姓名雷海涛      电话:0916-8212553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

主要职责:负责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部门和行业审计。

负责人姓名刘宝文  电话:0916-8212553

(六)社会保障审计股

主要职责:负责对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就业、优抚、医疗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调查)审计;组织开展公立医院财务收支审计;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部门和行业审计。

负责人姓名陆向阳  电话:0916-8212553

(七)政府投资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指导政府投资审计业务;负责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部门和行业审计。

负责人姓名叶海强  电话:0916-821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