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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更新时间:2021-11-13 11:35:44

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规定。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建议。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技术、质量、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落实中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工作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根据中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市卫生健康委、县委和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在洋召开的国际性、国家、省和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牵头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负责医疗卫生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学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负责落实全县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十五)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联系我们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唐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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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江鸿田:主持中共洋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卫健局全面工作,分管医改、乡村振兴和“双招双引”工作。

秦仁慧分管疾控应急股、宣传法规监督股、妇幼老龄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项目办,分管意识形态、财务、重点项目建设、医养结合、信访维稳、“进知解”等工作。协助江鸿田同志分管爱卫创建、“双招双引”工作。

王  城分管医政医管股、基层健康股、乡村振兴办、分管中医药发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反诈、统战等工作。协助江鸿田同志分管医改、乡村振兴、“双招双引”工作。

宋立群分管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分管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工委等工作协助江鸿田同志分管“双招双引”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内设财务室、监察室、工会)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建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卫生人才管理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实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白东林  办公电话:0916-8212467

(二)医政医管股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的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参与残障人员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临床用血;负责医疗争议、医疗事故的处理和委托鉴定;组织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全县中医机构设置审批及日常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曹力   办公电话:0916-3799530

(三)疾控应急股(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政策,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处置有关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统筹协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测评价、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传染病防治综合监督评价;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管、预防性健康体检监管工作。

负责人:张惠文  办公电话:0916-3799532

(四)妇幼老龄健康股内设项目办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妇幼老龄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依法打击两非工作;组织起草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康养产业链相关工作;拟定卫健系统建设项目计划和建设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系统内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谋划、申报和督促实施,新建、维修改造等基建项目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波   办公电话:0916-3799535

(五)基层健康股(内设爱卫办)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农村卫生工作;指导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专技人员培训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健康帮扶日常工作起草全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健康洋县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洋县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洋县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负责人:张丽萍  办公电话:0916-3799531

(六)宣传法规监督股

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协调处置媒体反映的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问题。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和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和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政策咨询等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路锦丽    办公电话:0916-3799534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主要职责:承办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起草完善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关政策;深化服务管理改革,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负责人:刘维维    办公电话:0916-3799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