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达资金 |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2.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 |
(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
5.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
6.就业补助资金 |
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 |
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9.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10.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
12.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1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15.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
1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17.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
18.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1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
20.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 |
21.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22.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
2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2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三)专项转移支付 |
25.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
26.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 |
27.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 |
28.符合条件的基建支出 |
二、中央参照直达资金 |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4.服务业发展资金 |
5.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中西部管网提质增效 |
6.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
7.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二)其他资金 |
8.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 |
9.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