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支持环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部署,现结合衔接资金使用要求,对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汉财办农〔2021〕141号)及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汉乡振发〔2021〕2号),此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0636万元。
二、分配情况
我县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1.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安排中央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及通村通组路项目建设。
2.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中央资金2680.41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及通村通组路项目建设。
3.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中央资金4541.03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奖补、产业直补、产业其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村合作社带动、经营主体奖补项目建设。
4.县水利局:安排中央资金423.4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及水利设施项目建设。
5.县乡村振兴局:安排中央资金1923.22万元。主要用于贷款贴息、雨露计划、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安排中央资金967.9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通村通组路、基础设施其他项目建设。
三、建设期限:一年
四、预期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扶持特色产业项目发展,拓宽营销渠道,提高贫困群众增收,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村(社区)有主导产业、群众有增收项目,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实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水利设施、通村通组路等项目,改善各村(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加快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步伐。
以上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洋 县 财 政 局:0916-2986208
洋县乡村振兴局:0916-3799820
监 督 电 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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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寄 地 址: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唐塔北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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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