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审计局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根据《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 (陕环委[2023]1号)相关要求,及《洋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洋县审计局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如下:
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把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纳入镇办、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二、开展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决策、目标完成、监督责任、相关资金征管用、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审计。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