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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洋县城区门头牌匾(招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洋县城区门头牌匾(招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洋县城区门头牌匾(招牌)管理办法(试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目前市级层面出台了《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门头牌匾设置作了相应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中因没有具体管理标准,存在管理标准、要求不统一,为加强我县城区门头牌匾管理工作,持续改善城市形象,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更为推动我县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合理利用城区公共空间资源,美化城市景观风貌,进一步规范门店牌匾设置行为,做到统一管理标准、要求,执法有依据,群众办事有章可循,实现门头牌匾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定出台《洋县城区门头牌匾(招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势在必行,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起草依据

1.《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

2.《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3.《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洋县城市市容管理标准〉的通知》。

4.《洋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县城街道门店招牌设置标准的〉通知》

三、拟解决问题

广告多、欠统筹、材质差、门头牌匾准入门槛较低等历史原因,使得一些门头牌匾随意设置,影响了城市景观和品位提升。为有效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门店牌匾设置行为,做到管理有标准、执法有依据,群众办事有章可循,实现门头牌匾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四、起草过程

《办法》的起草工作启动于2022年6月10日,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作为牵头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成立专班,反复梳理当前我县门头牌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多方听取意见,数次修稿形成初稿。《办法》对设置门头牌匾的文字、版面、灯饰、材质、位置及标准、规格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洋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门头牌匾备案工作,门头匾牌申报资料的审查、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为推进我区门头牌匾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五、征求意见情况

《办法》初稿拟定后,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征求修改意见,该《办法》分别向洋州街道办、司法局等7家单位征求意见,共收集书面回复意见7份,其中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洋州、纸坊街道办无意见;收到县司法局、市监局意见后,已修改;收到县创建办1条意见(即:第五条补充一项内容"每一条了头牌匾设置必须在材质、宽度、高度、底色、字体按照要求保持统一风格,做到整齐美观”)未采纳,因为每条街道临街门面房的高度、风格、以及大型商业机构等情况不一致,无法保持门头牌匾统一高度、材质、底色等。2022年7月20日提请洋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2022年8月16日洋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11次会议审议并修改完善。2022年9月13日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2022年9月22日经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并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