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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蓝天保卫战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2021年蓝天保卫战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洋县全面落细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大气污染防治六大措施扎实开展了“春雷”行动、“冬病夏治”、散煤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等综合治理活动,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2021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截至1231日,我县获得优良天数34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4优良率为95.3%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是44μg/m³27μg/m³,环境空气质量处于平稳状态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我县已基本建成以有机产业、现代材料、生态文旅、绿色能源和养老养生为主的产业体系,产业布局科学合理,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对全县重点行业进行了落后产能摸底排查,我县未发现落后产能企业。

3.严防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反弹:对10户砖瓦轮窑砖厂依法拆除,目前已全部拆除到位。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动态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截至目前已申领排污许可证43家。

5.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经排查,洋县现有工业炉窑2台,其中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窑1台,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矿热电炉1台,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工业炉窑规范使用,工业废气均达标稳定排放。

6.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洋县已于2019年全面完成全县23家汽修厂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6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工作。今年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汽修厂光氧催化装置、原辅耗材、活性棉更换台账的日常监管,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台账定期核查,巩固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成效。

7.全面提升涉VOCs污染治理设施治理水平:洋县涉及VOCs的企业有4家,均按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废气均达标排放。

8.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我县无储油库,有加油站26家,均要求加油站在夏季高温时段暂停卸油作业,落实优惠活动政策,引导车主夜间加油,并不定期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使用情况抽检,责令加油站每年对油气回收设备检测。

9.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2021共完成散煤削减1078.6吨,5户重点用能企业和15户一般用能企业能耗同比下降,其余县级监测企业能耗较上年持平。洋县天然气公司2021年新发展用户3344户,售气900多万方,有效的控制了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促使我县能源供给结构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10.持续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持续执行居民采暖季电价政策,全县15.6万居民用户从1112日至次年331日取消阶梯电价,享受优惠电价,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优化居民能源消费供给侧机构。

11.加强煤质监管:以盛华冶化、尧柏水泥、玉虎化工等SO2排放重点企业为重点,狠抓燃煤质量抽检工作,共开展煤质抽检11次,抽检燃煤104批次,合格率99.38%,整体上全县散煤质量状况持续向好。

12.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我县目前有燃煤锅炉18台,均在建成区之外,不需要拆除或改造;陕西朱鹮酒业有限公司4t/h燃气锅炉1已拆除;陕西秦洋酒业有限公司有6t/h燃气锅炉1台,根据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满足排放要求,不需要实施低氮改造。

13.推进农业领域清洁能源改造:加大了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全面推广应用清洁能源。

14.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我县已于2019全面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2020年起,市上未下达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

15.源头把控机动车污染排放:坚持部门联动,常态化联合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以柴油车、老旧货车等高排放车辆为重点,县城重点路段、区域开展柴油车路查路检集中执法行动共计开展联合执法路检88次,检查柴油货车1439辆、汽油车3608辆;加强洋县顺峰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现场执法检查,常态化抓好监管工作。

16.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加强在用车环保检测和达标监管,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测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

17.加快车辆结构升级: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全年新增符合环保标准的营运车辆28辆;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关,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不合格车辆依法清理出运输车辆,本年度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老旧运输车辆13辆;积极推动运输市场运输车辆向环保型更新调整,鼓励运输经营使用新能源、节能环保型运输车辆,本年度更新新能源纯电车14辆。

18.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强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挂牌登记工作,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加强各镇办、施工工地、矿山业主、砂石料场、企业业主的排查,督促各机械所有人积极挂牌登记,截至目前已累计摸底调查470台,挂牌登记320台。

19.开展加油站和油品质量专项整治:不定期对加油站的三次油气回收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安全、散装汽油销售系统登记情况、安全隐患台账等进行监督检查,全县油品质量过关。

20.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对建成区13个在建项目逐一摸排检查,督促所有在建工地建筑工地安装并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落实围墙、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累计检查项目31194次,责令整改14起,约谈项目负责人14次。

21.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县城道路清扫、洒水、水洗频次,通过延长机械作业时间,增加机械作业面积等一系列措施,县城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已达75%以上;对108国道重点路段加大洒水抑尘频次,大力对沿线公路设施、绿化苗木及抛洒污染严重的平交道口进行洒水清洗,有效清理重点施工路段路面积尘。

22.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督促4家商砼企业建设了密闭的大棚,严格控制生产环节及内部物料堆存、运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已要求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大力整治矿山扬尘,采用专业新技术实现无尘采矿作业;已督促所有在建的建筑工地砂石物料集中覆盖堆存,混凝土和砂浆在封闭空间操作,并配备了降尘防尘装置。

23.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坚持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强化各镇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30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和18个无人机开展立体巡查,实时掌握周边区域禁烧情况,形成空中+地面全方位巡查模式;同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现象,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机械秸秆粉碎还田面积约33万亩,秸秆加工5.4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24.控制农业源氨排放:督促所有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对堆粪场、沉淀池、粪污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25.实施夏季臭氧(O3)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107户餐饮经营场所的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运维台账全面排查,督促6户餐饮经营户加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不定时对早夜市、烧烤店、小餐饮摊点开展突击检查,共清理露天烧烤摊点23个,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全面推广清洁能源;对14户铁艺加工户全面摸排,要求进店经营、密闭操作,禁止露天喷漆喷涂;持续开展“清炉”行动,收缴小煤炉16个、燃煤灶具1个。

26.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印发了《洋县2021-2022年冬防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组建了百人巡查队伍,全面开展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巡查。

27.扎实做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印发了《十四运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落细责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共同做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28.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修订完善了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应急减排绩效分级报告,一厂一策,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指导6家企业制定了错峰生产方案并严格落实;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并督促社会各界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9.加大财政投入:全年县财政共投入资金948.4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其中:直接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0万元,污染减排资金668.4万元。

30.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力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真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31.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以冶炼、化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了环境执法大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对涉气企业履行环保相关手续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全面检查,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40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件,受理并办结信访投诉57件,结案率100%要求各涉气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

、特色工作

(一)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做为全县的中心工作来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力亲为抓环保,现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县财政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逐年递增。

(二)每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格局已建成。

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有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力建设不足。机动车污染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等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急需上级资金倾斜扶持。

(二)长效监管机制不健全。大气污染源种类多、面广点散,监管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单位,需要各责任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部分单位责任意识淡薄、合作意识不够强,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配合不紧密、衔接不顺畅、推进力度不强,影响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进度。

(三)基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大气污染防治

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列入三大攻坚战之一,群众对蓝天白云、清新空气的期待期待更加强烈。而我县大气办人员力量有限,不能高效应对更繁重、更多变、更艰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求。

改进建议:一是多方位争取资金,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二是充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员,优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