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撤销登记)
经查,洋县田园蜂业养殖协会等2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三)款,洋县民政局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予撤销登记的2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洋县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你们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地址:洋县民政局(真符路3号)
联系人:杨虎军 周群莉
联系电话:0916-2986087
附件:拟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洋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拟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名称 |
法人 |
登记证号 |
处罚类型 |
1 |
洋县田园蜂业养殖协会 |
田永刚 |
51610723MJY1393615 |
撤销登记 |
2 |
洋县鹮飞秦岭旅游协会 |
闫汉涛 |
51610723MJY523515Y |
撤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