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支持环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部署,现结合衔接资金使用要求,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汉财办农〔2023〕138号)文件精神及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汉乡振发〔2021〕2号),此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7744万元。
二、分配情况
我县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中央资金2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中央资金4801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壮大村集体经济等。
3.县水利局:安排中央资金178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4.县乡村振兴局:安排中央资金91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期限:一年
四、预期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扶持特色产业项目发展,拓宽营销渠道,提高脱贫群众及监测群众收入,使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进一步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水利设施、通村通组路,改善各村(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加快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步伐。
以上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洋县财政局:0916-2986208
洋县乡村振兴局:0916-3799820
12317(监督电话)
邮箱:503485829@QQ.com
邮寄地址: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唐塔北路51号
邮政编码:723300
洋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