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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洋县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环委〔20231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共洋县县委办公室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洋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承担的具体事项进一步进行了梳理归纳,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一、负责监督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条例规范,持续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医废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医废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医废处置及转运工作各项流程,规范操作。持续加强对各类各级医疗机构医废的规范处置、规范转运工作的日常督导,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二、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定期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生物安全。

三、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对生活饮用水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按职责对自来水、农村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测,定期发布饮用水水龙头水质信息。

按照省、市要求,加强和县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合理设置农村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全县4个城区饮用水监测点和20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样采集、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城区6个监测点末梢水5项细菌和理化指标进行检测,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确保所有供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四、负责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事故医疗应急。

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辐射设备日常管理,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设备性能,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制定《洋县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医疗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公共健康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征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印发《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针对本院的设置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的审查和更新,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同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事故处理技能。

六、参与指导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康和防护知识,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

按照省、市分派的任务数,委托符合省卫健委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了我县20家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以粉尘、噪声、苯为主要检测项目)。同时进企业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宣传,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做到应知尽知

洋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