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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关于2023年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关于2023年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
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汉秦巴办函〔2020〕22号)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相关问题现已完成整改,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2023年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汉江洋县山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堆料场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整改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物料覆盖抑尘措施;
    2.积极落实砂石加工企业行政处罚后的监管,督促其办理环评手续,在环评手续未办理前不得建设及生产。
    三、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四、整改落实情况
    汉江洋县山区段河道清淤疏浚的堆料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堆料场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汉中沙磊建材有限公司在龙亭镇杜村(紧邻堆料场)建设了砂石加工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已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陕F洋环罚字〔2023〕6号)。厂区堆放砂石已落实覆盖措施,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砂石分筛加工项目环评批复(洋环评批字〔2023〕4号)。下一步,洋县分局将加强监管,督促其按要求建设及生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生态环境局反馈。
    受理单位: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监督电话:0916-8225500
    联系地址:洋县文明西路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