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洋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公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85号)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
用人单位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向洋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经用人单位申报,洋县残联审核,现将我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0916-8223860
附件:2023年审核认定2022年度所属期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洋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23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