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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动物防疫 共建健康家园——致洋县广大养殖户的一封信

亲爱的养殖户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期,也是畜牧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洋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洋县全面启动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此,我们向广大养殖户朋友们发出倡议,呼吁大家共同参与,筑牢动物疫屏障,守护健康与安全。

一、提高认识,依法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洋县广大养殖户要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主动学习科学防疫知识,严格落实主体防疫责任密切关注畜禽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动物疫情,立即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大家在购买畜禽产品时,请选择正规渠道,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或者病死畜禽产品,共同维护食品卫生安全;不接触来源不明的动物,发现疑似人畜共患病的可疑动物及时上报;严格拴养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被犬只等动物抓伤、咬伤请及时到专科就医,避免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

二、落实措施,筑牢屏障免疫接种是防控动物疫病最有效的手段。洋县正在全面开展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请广大养殖户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追溯管理

三、加强管理,规范养殖养殖场(户)要严格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场区消毒、人员管理和废弃物处理等工作。定期对畜禽舍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县外引进畜禽要在当地镇(街道)政府落地报检,隔离观察,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避免引入疫病风险。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离不开每一位养殖户朋友的支持与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落实防控措施,筑牢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屏障,为洋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