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5日我局接受了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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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60393920/2025-000012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 发布机构 | 洋县水利局 |
内容概述 | 洋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5日我局接受了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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