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8月16日—2025年9月1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有关规定,2025年8月16日—2025年9月15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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