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洋县水利局生态环保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全面发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近年来,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贯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始终把生态保护作为水利工作的生命线,以中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河湖“四乱”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水利行业生态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夯实223名县镇村三级河湖长、2名河湖检察长、35名河湖警长、169名河道巡查保洁员、22个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年度召开总河长会议2联席会议3次,集中研究、协调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全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湖8000余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以河湖“清四乱”“清漂”、非法采砂整治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久久为功抓整改,坚决捍卫全域水生态安全。以汉江、傥河为重点,扎实开展堤防护坡侵占侵种清理整治行动,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清理整治侵占侵种堤防河滩3.5公里100余亩,播撒草籽500斤,恢复河岸自然面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湖“清漂”专项行动,清理河湖垃圾、固体废物30余吨;完成了水利部反馈我县254个河湖疑似问题图斑复核工作;开展了侵占江河塘库、沟谷溪洼管理范围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整治工作,共摸排问题467个,涉及全县18个镇(街道),447户、1248人,已全部网格化管理到户到人,全面落实预警响应叫醒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强化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2024年全县用水总量1.93亿立方米,均在年度控制目标以内万元GDP用水量91.42立方米,2020年下降17%;监测评价水功能区5个水质全部达标,重要水功能区各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持续保持“优良”水平,达标率100%,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类标准,达标率100%编制了《洋县地下水观测成果报告》,严格取用水监管健全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顺利通过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验收。

四、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通过营造四田、栽植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林、封育管护以及其他措施,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km2年度任务。推进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疑似违规图斑清查工作对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的17个扰动图斑完成复核及整改。全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备案6个,征收水土保持费112.04万元,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五、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和巡查频次,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对河道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河道各类非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道管理秩序良好。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建设工作符合河道管理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已安装投用80余处河道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河道管理工作的实时监控提高河道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积极开展河道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各类宣传页100余页,发放最新《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单行册300余份,提高公众对河道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公众对河湖管理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快河湖连通工程建设汇报洋县人民政府并印发《洋县水网建设规划》批复,以党水河等河湖水域为重点,综合提升河流、规划;新建靳家河水库至上沟水库、大井沟水库至石板沟水库、寨坡水库至刘家沟水库、两河口水库至夭庄水库、程家河水库至小刘家沟水库、引酉干渠到各调蓄水库等河库连接工程,新建管道、渠道120km。同步实施渠道与塘库及塘库之间调水补水连通工程。在辖区内开展“垃圾围堰”整治,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倾倒、掩埋物体开展整治、清理,组织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加强水污染源头管控。

七、小水电平稳有序转型。按照省市县各级要求,保留大坝的“三个责任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由属地行政首长负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负技术责任,属地村领导负管护巡查责任,并挂牌公示。5座整改保留的电站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定“四预”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生态流量泄放监控接入秦巴办及省级平台,进行实时监测;保留的5座电站其中完成绿色水电站创建的4座(卡房、宋家堰、酉水街、板桥二级水电站),正在进行绿色水电站创建的1座(王河水电站)。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严把“四水四定”原则,时刻守牢生态红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严格落实巡河巡湖制度,强化履职培训和考核激励,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担负起管护治理责任。二是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广泛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提高公众对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受理处置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志愿者参与河湖巡查、环保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