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洋县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洋县已全面启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完全实现“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选择在线办理。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陕西省政务服务网、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
(二)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洋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网上办理(全程网办)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资料(参照现场办理资料)。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二)窗口办理(现场办理)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2.就业残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编制本首页及在职人员花名册中残疾职工页复印件。
4.2025年度每月支付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含工资表、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5.用人单位上年度就业残疾人职工参加职工养老、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所申报残疾人为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应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若存在上下级或第三方代缴的关联单位时,需提供与关联单位之间的证明材料,如《劳务派遣用工认定情况说明》。
(三)用人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证有效期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信息为准。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信息在认证系统内无法识别、信息不一致、缺少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等情况,需通知本人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证件信息备案维护。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联系人:周超
(三)联系电话:0916-8223860
洋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7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