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检查事项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检查事项
行政检查事项数       2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数 2
是否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是否明确年度行政检查频次
是否制定并开展专项检查计划 是否公示相关内容
公示网址或链接地址  
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依据 检查标准 时间
安排
年度检查频次
1 对电力企业和用户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电力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电力监督检查人员。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公正廉洁,秉公执法,熟悉电力法律、法规,掌握有关电力专业技术;第五十八条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电力企业或者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电力企业和用户对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提供方便。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电力设备设施是否安全、电力运维是否正规、值班值守是否到位。 全年 4
2 购销政策、流通统计制度执行及政策性粮食管理 《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是否符合粮食购销政策,是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全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