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测绘从业单位、外来入洋测绘作业机构: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陕西省测绘条例》以及《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报送管理办法》(陕测法〔2020〕2号)法律法规之规定,强化我县测绘市场监管,守住地理信息安全底线,杜绝无报备施测、事后补报等问题,现就全县测绘项目实行全部事前线上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实行测绘机构登记备案
按照《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汉中市深度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及任务清单的函》中破除市场隐性壁垒的政策导向要求,现撤销测绘机构登记备案,实行事前线上报送制度。
二、报送执行原则
凡在洋县辖区内实施的所有测绘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报送、先报送后作业。项目实施前通过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报送,提交项目合同、资质证书、项目设计书、作业人员名册等材料,确保测绘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任何测绘项目不得先行进场外业作业,不得以项目金额小、作业范围零散、工期紧急为由延后报送、合并报送、季度汇总报送,严禁拆分项目规避事前监管。仅应急抢险救灾类测绘任务可先行开展作业,作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系统报送。
三、报送覆盖范围
本县测绘单位、外地测绘机构在我县承接的工程测量、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勘测定界、规划放样、竣工测量、地形图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等所有测绘业务,全部纳入报送管理,做到应报尽报,不留监管空白。
四、报送平台及报送时限
1. 线上报送渠道:登录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官网(http://snsm.mnr.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测绘项目报送”选项完成线上申报。
2. 时限要求:测绘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或取得作业任务后,必须在进场开展任何外业工作之前完成系统报送;项目作业范围、作业人员、实施周期、作业内容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当日在系统内提交变更报备。
五、项目报送必备资料
各单位填报项目时,须同步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 项目委托书或正式服务合同;
2. 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
3. 项目技术设计书(明确作业位置、范围、工作内容、实施起止时间);
4. 项目全部作业人员名单及对应测绘作业证;
六、成果采信与监督管理
1. 今后我县用地报批、规划核实、土地验收、不动产登记、工程验收等所有行政审批环节,一律核验测绘项目系统报送登记信息,未履行事前报送的测绘成果,各业务窗口一律不予受理、不予采信。
2. 测绘项目完工后,作业单位要按规定开展成果自检、保密检查,并按期完成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3. 对未报送擅自施测、虚假填报项目信息、超资质范围从事测绘活动、拒不整改的单位,将按照测绘法律法规予以处置,违规行为记入全省测绘行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七、工作要求
各测绘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报送工作,严格执行事前报送制度。如在系统登录、项目填报过程中存在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城镇建设及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对接咨询。
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