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辉因保管不善,将洋县林权证洋林证字(2015)第069538号,地址:洋县槐树关镇茶坊村二组《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符合办理条件,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声明人:李清辉
公告单位:洋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日
李清辉因保管不善,将洋县林权证洋林证字(2015)第069538号,地址:洋县槐树关镇茶坊村二组《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符合办理条件,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声明人:李清辉
公告单位:洋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