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洋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之规定,现行《洋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有效期将于2026年11月15日截止。为优化卷烟市场资源配置,保障持证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我局拟对该规划进行修订并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拟定于2026年11月5日上午09:00在洋县烟草专卖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内容: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对《洋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草案)》修订条款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代表共8人,持证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代表5人,申请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代表2人,消费者代表2人,按照听证会参加人产生规则产生。本次听证会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参会人员,报名不足名额不再补足缺员。
四、参加听证会申请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申请提交到县洋县烟草专卖局楼专卖管理股)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电话通知。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洋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确定的听证代表应当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洋县烟草专卖局
联系人:闫建江
联系电话:18691693012
洋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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