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无效的公告
(2026-5号)
洋县龙亭镇龙亭村集体经济组织于2026年7月1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第一次备案2025年洋县龙亭镇龙亭村现代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备案号:202661072300000395),建设地点为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井子沟产业园,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新建标准化出栏4800头育肥猪养殖场一座;2.粪污处理设施一套;3.配置配套水电设施一套。该建设单位于2026年10月9日第二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2025年洋县龙亭镇龙亭村现代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备案号:202661072300000440),建设地点为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井子沟产业园,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新建标准化出栏4200头育肥猪养殖场一座。2、粪污处理设施一套。3、配置配套水电设施一套。
对比两次备案信息,两个备案项目为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地点,属于扩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3类牲畜饲养031,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程序报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
洋县龙亭镇龙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之规定。我局认定2025年洋县龙亭镇龙亭村现代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备案号:202661072300000440)备案无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2026年11月3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