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洋)文综当罚字〔2026〕1号

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汉中宫阙潮汇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洋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群众反映线索,对汉中宫阙潮汇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核查。经查,该场所于2026年10月7日凌晨2时之后违规营业,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立案调查,违法行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洋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违反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给予汉中宫阙潮汇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已履行

处罚机关:

洋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日期: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