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发〔2026〕12号
洋县人民政府
关于洋县中心城区北片区雨污水管网优化及衔接改造项目“6.16”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洋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定洋县中心城区北片区雨污水管网优化及衔接改造项目“6.16”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洋应急字〔2026〕12号)收悉。经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次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调查程序规范、事实核查全面、证据链条完整。
二、同意调查报告关于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分析结论以及事故性质的认定意见。
三、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相关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四、同意调查报告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的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生产作业期间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扎实落实好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县住房及城乡建设管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危险作业全过程监管,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五、县应急管理局要牵头督促各单位逐项落实本批复意见,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处罚、隐患整改、警示教育、复盘评估等闭环工作,完善事故案卷资料,按期完成事故结案归档及整改评估工作。
本起事故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正式结案。
洋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