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洋县中心城区北片区雨污水管网优化及衔接改造项目“6.16”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洋政发202612

县人民政府

关于洋县中心城区北片区雨污水管网优化及衔接改造项目“6.16”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定洋县中心城区北片区雨污水管网优化及衔接改造项目“6.16”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应急2026〕12号)收悉。经县政府8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次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调查程序规范、事实核查全面、证据链条完整。

二、同意调查报告关于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分析结论以及事故性质的认定意见。

三、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相关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四、同意调查报告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的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生产作业期间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扎实落实好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县住房及城乡建设管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危险作业全过程监管,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五、县应急管理牵头督促各单位逐项落实本批复意见,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处罚、隐患整改、警示教育、复盘评估等闭环工作,完善事故案卷资料,按期完成事故结案归档及整改评估工作。

本起事故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正式结案。

县人民政府            

2026年8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