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整办发〔2021〕20号
关于收回及调整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陕农组发〔2021〕7号)文件第十二条“已安排但未开工的,调整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之规定,现将截止2021年10月15日,8个未开工项目共计92.21万元资金收回;交通局文同村草腰路项目原计划下达224万元,调减为110万元。
附件:收回及调整项目明细表
洋县财政局:0916-2986208
洋县乡村振兴局:0916-3799813
12317(扶贫监督电话)
邮寄地址: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唐塔北路51号
邮政编码:723300
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洋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洋整办发(2021)20号关于收回及调整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