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发改发〔2022〕113号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洋县马畅、谢村等五个基层人民法庭
标准化规范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洋县人民法院 :
你单位报来《关于洋县马畅、谢村等五个基层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改造项目建议书》(洋法〔2022〕13号)文件及附件收悉,结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洋县马畅法庭、谢村法庭、汉江法庭、龙亭法庭、槐树关法庭。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马畅法庭、谢村法庭、汉江法庭、龙亭法庭、槐树关法庭等五个基层法庭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3714.08平方米,其中马畅法庭改造面积712.8平方米、谢村法庭改造面积1004.4平方米、汉江法庭改造面积736.6平方米、龙亭法庭改造面积647.52平方米、槐树关法庭改造面积612.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本用房改造、外观标识改造、功能设施完善(智慧法庭建设、法庭便民设施建设)。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9.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基层政法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补助资金。
请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6日
抄送:县政府办,审计局。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6日印发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