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洋规〔2025〕002—县政办001关于印发洋县“五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洋规2025002—县政办001

洋政发〔202511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洋县五上企业培育

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洋县五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30    

   

洋县“五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五上”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全力促进“五上”业调结构、扩总量、上水平,夯实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基础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工作部署,把培育“五上”企业作为抓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一年增量、两年增效、三年提质”的工作思路,力促全“五上”企业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面广、带动性强的“五上”企业,以“五上”企业扩量提质,支撑带动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前列,助推汉中市副中心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目标任务

20252027力争2025年新增“五上”企业40户,2026年新增“五上”企业50户,2027年新增“五上”企业60户,2027年底累计净增“五上”企业 75户以上。

三、培育重点

工业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年产值1000万元-2000万元的规下法人企业。

)批零住餐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2000万元的限下批发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500万元的限下零售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200万元的限下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

)服务业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它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企业;年营业收入300万元-500万元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企业。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已在相关部门登记没有申报纳规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

四、重点工作

做好摸排调查

1.全面摸清企业基本面按照“统筹谋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责任部门牵头、镇(街)配合,充分利用经济普查、税收征管、市场监管、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等涉企数据,采取实地走访、定期摸排、综合评估等方式,开展“扫街”行动,及时全面掌握“五上”企业、临规临限单位生产经营、新开业企业情况,筛选储备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或市场主体。

2.建立种子企业培育库。由发改、经贸、住建分行业建立“五上”种子企业培育库,将“扫街”行动筛选确定的发展潜力较大、监测达标或接近达标的企业,按照成长型和新开业分类纳入到“五上”种子企业培育库,培育库企业数量按照当年培育任务2倍以上确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培育库实行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根据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确保“五上”企业培育接替有序。

3.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各镇(街)、各责任部门要畅通政企互动渠道,定期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将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按归口推送县发改经贸局、住建局,由县发改经贸局、住建分行业纳入“退规风险企业库”。对已经退规和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强化跟踪调度与帮扶,整合政策和要素资源,帮助有市场、有订单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住生产,力争少停少退、退后再进,确保全县“五上”单位数量平稳增长。

(二)强化培育扶持

4.制定落实培育计划。责任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落实专人逐企业做好入库企业跟踪服务,建立“一企一策”培育计划和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帮扶措施,结合企业遍访活动,针对性协调解决培育对象生产经营困难,全面强化要素保障、产销服务和融资支持,重点服务好新投产、新开业企业,全力助企壮大体量、提高质量,推动“个转企”“社转企”“小升规”。探索建立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产销分离”机制,引导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5.服务指导入库纳规。各责任部门要紧盯入库申报时间节点,主动对接、积极服务,对培育成熟的企业,指导做好入库纳规资料申报。统计、财政、税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五上”种子企业统计、财会、税务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做好“五上”和“准五上”企业相关培训,力促种子企业早日纳规入统,确保种子库在库企业转化率达50%以上。

(三)持续跟踪监测

6.冲刺攻坚年度目标。每年四季度,各责任部门要围绕全年“五上”企业培育工作进行深入研判,对未能达到纳规入统条件的潜力企业,采取倾斜帮助、重点扶持等方式,全力助企破解入库纳统堵点难点,做好最后冲刺,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全面盘点入库情况。针对培育库中未能纳规入统的潜力企业、当年退库企业,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原因,针对性提出扶持培育措施,“一企一策”精准解决企业在升规纳统中存在的问题,为下年度申报做实基础。

、支持政策

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大“五上”企业纳规入统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协调性,持续完善涉企服务、提升政务效能,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市奖补以上级为准,县财政安排县本级“五上”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重点奖励新入库产值/营收规模排名靠前和对经济贡献大、拉动明显的新增企业。对首次纳规入统的“五上”企业,县财政按照工业企业每户15万元、限上贸易、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每户8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按50%、30%、20%的比例逐年兑现,出现退库的后续奖励资金不再兑现。同时对当年注册、当年纳入、当年贡献产值、入库无基数的“五上”企业,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

(二)适度安排经费奖补。完成“五上”企业培育任务的镇(街道)和部门予以2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按照纳规入统标准进行差别化奖励:纳规标准2000万元的,每户奖励2万元;纳规标准1000万元的,每户奖励1.5万元;纳规标准500万元的,每户奖励1万元;纳规标准200万元的,每户奖励0.5万元。对能按照国家、省、市、县统计制度要求,准确、及时网上报送数据的“五上”企业统计员,由县统计局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县统计局按照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每月300元,县经贸局按照工业每月400元、限上贸易每月300元的标准落实发放统计工作补助。

(三)落实融资支持举措。强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健全完善“五上”企业融资支持方案,提供“管家式”服务,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特色化融资支持,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四)强化项目建设扶持。对在库企业和已纳入种子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实施扩产增效、设备更新、数智化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省、市、县重点项目盘子,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五)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县人社局要积极帮助有用工需求的“五上”企业,按需开展“行业专场”招聘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自主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培训机构按需开展“五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评价,针对“五上”企业特殊人才需求,采取校园定向招聘、线上展播招聘、校企“直通车”招聘等活动,帮助招人留才。

(六)强化企业用地支持。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推广“交地即交证”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大“五上”企业用地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五上”企业对现有工业用地通过技术改造和厂房改造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提升土地使用亩均效益。

(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定期与“五上”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运用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等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紧盯“五上”企业堵点难点问题,谋划实施、总结推出更多见效快、可推广的“小切口”改革。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指导和帮助“五上”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指导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五上”企业出现融资债务、资产处置、合同争议等问题时,协助依法申请仲裁、调解解决。

(九)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完善优质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提供专题培训、融智融资、股改辅导等多元服务,选培一批重点“五上”企业参评入选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帮助企业良性运作,推动业绩好、规范性高、意愿强的企业挂牌上市。对成功上市的“五上”企业,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奖补。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发改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重点开展“五上”企业培育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点任务落地,完成培育工作形势分析、日常调度、政策协调、监督考核和推进落实。(详见附件)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五上”企业培育定期调度机制,由统筹协调工作召集人每月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也可视情况随时召开,同时将“五上”企业培育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月度重点工作调度范畴。

(三)做好统计指导。统计部门要制定《“五上”企业入库服务指南》,建立“五上”企业入库培训机制,定期组织申报入库的“五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供资料、填报报表,确保企业底数全面摸清、达规企业及时入库、潜在升规企业精准掌握、各项数据应统尽统。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五上”企业支持政策宣传推广,综合运用好“线上线下”“内宣外宣”渠道,提升获取政策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同时,广泛宣传优秀“五上”企业的发展成就和企业负责人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业、支持企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企业纳规入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2027年12月31日。

    

附件:洋县“五上”企业培育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附件

洋县“五上”企业培育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激发企业纳规入统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持续推动“五上”企业量质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县“五上”企业培育工作实际,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一、组织架构

总召集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县发改局局长

   员:县委宣传部、县考核办、县委督查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合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绿色(有机)循环园区、金融监管局洋县支局、各镇(街道)负责同志。

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县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规上工业及限上批零住餐组、资质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组、规上服务业培育组及数据统计保障4个工作组。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规上工业及限上批零住餐培育工作组:由县经贸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绿色(有机)循环园区等配合,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相关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农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负责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二)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培育工作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三)规上服务业培育工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负责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四)数据统计保障工作组:由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协助提供“五上”企业培育相关数据,组织开展“五上”企业和临规临限企业业务培训,指导资料整理、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指导好全县文化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二)县考核办:负责将“五上”企业培育纳统入库奖惩结果运用到各镇(街)、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配合做好督导考核工作。

(三)县委督查办:负责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五上”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跟踪督办。

(四)县发改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县“五上”企业培育总体工作。负责牵头做好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协调指导工作,抓好临规企业摸底和种子企业培育库建设,做好重点培育企业跟踪服务;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服务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做好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失信“五上”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五)县经贸局:负责牵头做好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企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培育及纳规入统协调指导工作,抓好临规企业摸底和种子企业培育库建设,做好重点培育企业跟踪服务;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做好在库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企业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并做好涉及规上服务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物流公司、电商企业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六)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抓好企业摸底和种子企业培育库建设,做好重点培育企业跟踪服务;做好在库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并做好规上服务业中涉及工程设计及监管行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企业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七)县统计局:负责“五上”企业培育入库政策的宣传培训;负责“五上”企业的申报、确认,指导相关单位及企业做好入库申报和联网直报工作;负责提供“五上”企业培育相关数据支撑。

(八)县教体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学科类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私立体育教育培训及相关体育产业机构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九)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保安公司、金盾押运公司的培育入库工作。

(十)县司法局: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律师事务所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十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五上”企业培育奖励资金。负责指导服务规上服务业中会计师事务所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并做好国有企业和已实施的PPP项目运营公司的培育入库工作。

(十二)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五上”企业招人留才、技能培训等保障工作。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十三)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公墓等摸底排培育入库工作。

(十四)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检测评估、工程咨询和运营管理企业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十五)县交通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道路客货运公司、出租汽车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及汽车维修租赁、道路货运代理业、邮政快递公司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十六)县水利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水利水电监理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十七)县农业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农业技术推广行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十八)县文旅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旅行社、景区等旅游服务业,各类影城、大型书店、网吧、KTV等娱乐业,艺术类校外培训企业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十九)县卫健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各类民营医院、体检中心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二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个转企”“五上”企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做好限上批发零售业中食品、药品销售企业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二十一)县数据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二十二)县税务局:负责落实“五上”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配合提供新增、变更和注销企业名单,及时提供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情况。在“五上”企业培育入库过程中,按要求提供税务资料。负责指导规上服务业中税务事务所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二十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五上”企业新增用地指标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的摸排培育入库工作。

(二十四)县经合中心:负责做好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在洋注册成法人”,并做好跟踪服务促其做大做强培育成为“五上”企业。

(二十五)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新增、变更、注销和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名单,以及“五上”企业申报中所需的登记信息。探索开辟“五上”企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二十六)县绿色(有机)循环园区:负责园区内各类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二十七)县金融监管支局: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五上”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八)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扫街”行动;负责辖区内各类“五上”企业的培育工作,强力推进租赁村(社区)集体资产运营的企业实行公司化运营,积极开展各类合作社向公司化转换,同时做好跟踪培育;贯彻落实县级相关工作要求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