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发〔2021〕10号
洋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洋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洋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洋政发〔2021〕10号
洋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洋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洋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