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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1〕52号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洋政办发202152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高医保服务水平,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标志,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2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各镇(街道)要建立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使之成为联系县医保经办中心、对接村(社区)医保经办网点的枢纽,同时,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眼群众需求,全面下沉服务,推进医保服务机构、职能、业务端口前置、关口前移,实现县、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全覆盖,实现为群众服务“家门口”办,解决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健全三级医保服务网络,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体系,加快构建全县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网络,确保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有分管领导、有工作人员、有服务机构牌子、有经办窗口、有系统设备、有统一标识、有工作制度、有服务事项清单”的“八有”标准。

(一)配备工作人员。镇(街道)结合本辖区布局、人口规模以及现有管理服务机构情况,采取专人专干、兼职监管、挂靠等措施,设立镇(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站和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室。原则上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人员不少于2人,村(社区)配备1-2名医保专干(村“两委”干部、村医可兼任)。

(二)落实工作场所。各镇(街道)要在综合服务大厅增设医保服务“一站式”窗口,统一标识、标牌,村(社区)均设立群众医保服务接待窗口。明确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便民措施,实现医保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备案、报销、咨询等在镇(街道)、村(社区)一个窗口、一次性办完。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医保信息网络建设,确保医保信息系统专用网络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抓紧抓好医保信息化平台等技术支撑措施的跟进配套,持续完善“智慧医保”平台,不断丰富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推广运用,大力推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掌上办”。

三、探索基层医保服务机制,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医疗保障局、各镇(街道)要将基层医保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基础民生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组织实施。要积极解决基层医保服务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要加大基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经费保障,合力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医保局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推进和监督考核,明确经办服务事项、规范经办流程,履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责任。各镇(街道)要将工作职能进行有效整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级医保经办服务站、村医保服务室管理,落实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和参保信息公示、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医疗救助办理、意外伤害调查和公示、医保政策宣传、医药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村(社区)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咨询、全民参保、医保扶贫等工作。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强化工作推进。同时,此项工作纳入镇(街道)年终考核。

(三)提高服务水平。县医疗保障局要将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纳入能力建设提升范围,定期组织培训、测试,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医保政策和经办业务流程,做实做细经办服务,做到“一口清”“一次办”。要按照“六统一”(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要求统一规范服务事项,确保全县经办服务统一标准,切实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为民办实事”改革成果,大力宣传医保为民服务措施和要求,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全面建设“六个洋县”步伐中,打造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洋县医保模式”。

要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县医疗保障局要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的网点设置、业务培训,各镇(街道)要在10月上旬前至少完成镇(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站及1个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室示范点建设,在10月25日前实现村(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全覆盖,达到正常承接基层医保服务工作需求,为辖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并于10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张希  电话:822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