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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2〕34号 关于印发洋县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洋政办发〔2022〕34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洋县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洋县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7日             

洋县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削减煤炭目标,加快推进洋县“气化汉中”建设,完善天然气产供销储体系,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着眼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碳排放碳达峰,围绕“气化汉中、削减煤炭”总体目标要求,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加快构建多元安全的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加大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不断扩大用气规模,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构建“安全、经济、高效”多气源、多方向的资源供应保障,完善产供储销体系,优化运行调度和天然气发展机制,全面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以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为基础,加快天然气重点镇办示范工程建设优化完善天然气城镇管网,强化天然气安全管理;以扩大天然气综合利用为关键,推进天然气替代,推动居民生活气化、供热气化、工业炉气化、汽车气化、分布式能源发展等工程建设,为保障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民生优先,协同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拓展天然气用户,把民生用气摆在首要位置,优先提升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让更多群众用上更加安全、价和清洁的天然气,同时保障工商业等生产用气需求加大力度补齐全燃气行业短板

(二)整体布局、区域协调。加强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总体布局,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区域特点,充分考虑区域性发展需求,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统筹天然气管网、应急调峰等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保障供应、高效利用。鼓励燃气企业不断夯实资源基础,形成多气源少层级的保供格局。加强需求侧管理,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管理手段,提高天然气管网利用效率,推进天然气消费结构优化调整。

(四)创新体制、强化管理。在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利用、价格导向等环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行业管理,保障天然气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五)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合作共建模式,实现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循环。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市场监管考核,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形成竞争有序、公平开放、监管有力的天然气运营环境。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天然气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范围明显拓宽,全实现天然气管网重点镇办“镇镇通”、主要产业园区通气,确保满足居民、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用气需求,形成“县内成网、区域联通、运行有序、供应安全”的供气格局,全县气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分项目标

1.2022年底前,现代材料产业园区实现中压管道全覆盖。

2.2023年底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部实现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3.2024年底前,建设一个输气能力6000万立方米/年天然气门站项目,生态工业园区实现管道天然气利用,园区各企业用户气化率达到50%,居民用户气化率达到60%以上。

4.强化天然气加气站服务能力建设,到2024年底天然气汽车加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气源多元保障

1.强化城燃企业供气责任。督促城燃企业承担日、小时调峰责任,24小时不间断供气,如因上游供气量不足等特殊原因降低供应量或暂停供气,应在48小时内告知用户。用气不足的情况下,采取启动应急气源等措施,落实年用气量5%的储气调峰责任;自身调峰能力不足的,可向富裕调峰能力的“资源方”“管输方”提出申请,“资源方”“管输方”经安全校核后有义务提供有偿调峰服务,确保终端用户用气平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2.督导协调气源保障。县发改局负责天然气总体气源气量气压,向上游争取采暖期管道天然气气量,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经贸局)。县住建局为城镇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各燃气企业的安全运营情况,城镇保供监管,制定冬季天然气保供预案,监督城燃企业做好特殊时段实施压非保民以及启动应急气源等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3.推动气源采购方式多元化。指导城燃企业、直供用户准确核定年用气量,按照确保稳定供应的原则,与上游气源企业签订长期供气合同构建区域气源采购协同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二)完善管网设施建设

1.加快园区中压管道敷设工程。加快推进现代材料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通气管道敷设,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和企业气化率。2022年底完成现代材料产业园区天然气管道及门站建设工程;2024年底完成生态工业园通气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镇(街道)]

2.完成我县承担的天然气管网建设任务。扩大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做好城燃管道建设,提高供气保障能力,满足县城发展需要;实施好重点镇(街道)通气工程;做好区、庭院管网和燃气表的安全隐患消除工作保证气化的安全需要;对建设时间较早、设计标准落后、老旧破损严重、供气能力不足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逐步提升管输系统稳定供应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应急局、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镇(街道)]

(三)加快交通用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在高速路口和国道省道交通节点谋划推进加气站场的建设,增强车用燃气保障能力。到2024年底,布局建设2座汽车加气标准站,天然气汽车加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经合中心、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贸局、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镇(街道)]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价格改革。配合市级部门强化成本约束,规范收费行为,逐步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气价格体系。遵循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完善上中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天然气市场和大用户的趸售机制或代输机制,减少供气环节,加强对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送等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制定的输配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清理规范城燃企业各项收费管理,取消不属于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

2.规范城市天然气经营秩序,加强经营许可管理。配合市级部门强化天然气经营企业供气保障主体责任,制定天然气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和供气、用气合同,做好合同备案管理。加强对天然气销售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合同和保障民生用气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立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及用气结构,及时准确报送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配合市级部门加强燃气经营权的管理,梳理特许经营权管理发放情况,合理发展燃气企业数量和规模,激发企业开展投资洋县“气化汉中”积极性。从气源供应、场地设施、人员资质、安全管理等方面,细化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申报资格、程序、审批以及考核等事项。开展特许经营定期评估、合同审查、履约担保制度,对重大民生项目、项目规划不落地和未按期完成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内容的燃气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试行办法》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或重新调整其经营区域。根据社会经济和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及时与燃气特许经营者调整完善协议有关内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应急局、各相关镇(街道)、县城投公司]探索通过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逐步淘汰部分规模小、实力弱、经营管理和供应保障水平低的企业。组建由国有企业参股入股成立的市政公用运营管理企业,依法依规推动城燃企业整合,形成以专业化、规模化燃气运营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天然气运营体系。[牵头单位:县城投公司,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各相关镇(街道)]

(五)加快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落地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具有冷热电三联供需求的产业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商务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开展。支持城燃企业积极参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保障项目的用气需求。(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经贸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动“煤改气”工程

1.加强锅炉炉窑整治。持续推动燃煤工业锅炉、炉窑天然气改造工作,在供气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督导已完成改造的企业,实际使用天然气。到2023年,除必要保留的外,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它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4年,城乡结合部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经贸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各相关镇(街道)]

2.加快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有序推进天然气管道便捷接入,促进节能减排,压减煤炭消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

1.指导燃气企业根据用气特点对终端用户进行分类,区分为可中断用户、可调减用户和不可中断用户,建立天然气调峰终端用户清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2.加快LNG应急储备能力建设,提高天然气安全保障水平。城镇燃气企业储气任务纳入县级天然气专项规划,集中建设供应城市的储气设施。探索储气、调峰服务和调峰气量市场化定价方式,加快构建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鼓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三方主体投资建设运营独立的储气调峰设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镇(街道)]

)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燃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梳理城镇燃气监管职责划分和部门设置等方面的矛盾问题,深入开展优化燃气监管职责、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等研究,加强部门协商沟通,进一步细化涉燃气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天然气运营企业与有关单位联防联治制度。[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应急局、县公安局、局、行政审批局、各相关(街道)]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强化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夯实全员保护岗位责任制,明晰任务清单及工作要点,并与奖惩考核制度挂钩。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燃气设备和管网安全检查,加强应急抢险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应急局、县公安局、局、行政审批局、各相关(街道)]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全县天然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操作指南,采取行业部门牵头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的方式,对城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供气管网、燃气场站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整治居民小区、餐饮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等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应急局、县公安局、局、行政审批局、各相关(街道)]

4.创新安全监管手段。综合利用数字化巡检系统加人工巡线方式,提高巡线巡检效果。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建设燃气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广运用新型巡检设备、智能燃气表等新技术,全面安装泄漏报警器,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应急局、县公安局、局、行政审批局、各相关(街道)]

5.加强应急维护抢修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多方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互通共享。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高标准建设应急抢险队伍,配齐应急抢险设备物资,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针对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处置。配合开展天然气调度运行人员培训与资质认证,形成专业化管道维检修和检测队伍,提高调度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镇(街道)]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气化汉中”洋县工作专班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发改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气化汉中”工作。专班成员包括:财政局、经贸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交通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市监局、县经合中心、城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洋县分公司洋县春衡热力有限公司、洋县聚升热力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气化汉中”洋县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督促、指导和协调。具体如下:

发改局负责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气化汉中”全建设任务,加强与上级部门及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洋县分公司洋县春衡热力有限公司、洋县聚升热力有限公司等企业对接联系,按时向工作专班及县“4111”办公室报送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县住建局配合做好气化汉中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监管。

经贸局:负责统筹和指导工业企业“煤改气”工作,督导已完成改造的企业实际使用天然气,做好采暖季工业企业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利用。

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气化汉中”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洋县分公司洋县春衡热力有限公司、洋县聚升热力有限公司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压实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抢险能力建设等,全面提升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管理水平。负责“气化汉中”洋县项目申报、实施和建设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其他成员单位做好气化汉中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协调解决“气化汉中”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气化汉中”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改善大气质量推动节能减排和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重要工作,更是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于担当,严格落实“气化汉中”各项工作责任,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能,做好项目推进配合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气化汉中”年度目标任务高速度迈进、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推广普及天然气使用和天然气管道保护知识,大力宣传天然气推广使用对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的积极意义,鼓励、倡导清洁能源消费,为气化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洋县“气化汉中”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项目汇总表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