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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洋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洋政办发〔2023〕2号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洋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镇街村居

联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洋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洋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汉中市行政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基层政务服务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审改发〔2022〕6)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县域内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整合县内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镇街村居)政务服务资源,丰富基层政务服务供给,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持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筑牢基层政务服务基础,构建政务服务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审批服务新模式,打破审批服务地域限制,改变按管辖地受理办理服务固有模式,建立“异地收件、就近受理,异地流转、协同审核,异地领证、全程代办”工作机制,实现办事主体在县域内任意镇街村居均可就近异地申请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镇街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站)联审联办基础建设,实现磨子桥镇、八里关镇2个试点镇所辖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联审联办2023年6月底前,实现全县18个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之间镇街村居政务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基层政务服务场所。按照《洋县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洋政办发〔202237)要求,各级党群服务中心为载体,全面推进镇街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积极完善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根据延伸下沉业务需求布设业务专网,规范设置服务区域及窗口,增设“联审联办”窗口,推动实现事项集中办理,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二)做实事权延伸下沉。按照县政府关于县级部门镇村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洋政发〔2021〕19号)要求,做实延伸下沉镇(街道)221项审批服务事项委托村(社区)代办52项服务事项承接办理工作,依托“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推动镇街村居有效承接延伸下沉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延伸下沉环节,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采取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收件转办等方式进行办理确保即办事项当场办理,承诺事项按期办结

(三)强化网络系统应用。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场所全面连通政务服务网和部门业务专网工作,推动延伸下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闭环办理,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提升网办深度,为“联审联办”和更大范围“跨区通办”打基础。

(四)落实域内政务专递服务全覆盖。根据“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需求健全覆盖镇(街道)的政务专递网点,按照陕西省《政务专递运行规范》要求,充分运用政务专递服务,规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审批部门之间办件产生的纸质资料、办理结果流转。

(五)构建镇街村居异地办理模式

1.异地收件,就近受理。选择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梳理出台统一联审联办事项清单办理标准,建立受理地、实际办理地协同联工作机制,畅通业务咨询、沟通渠道。群众选择就近异地申办事项时,由受理地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核验,予异地就近受理服务

2.异地流转,协同审核。异地申请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地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窗口要充分运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行业部门专网和“政务专递”等途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申请资料流转至实际办理地审核、决定、制证。鼓励采取协同审查决定、结果双方互认等方式,打破属地管理限制,探索开展多样化联审联办服务。例如:群众需要原籍镇街或村居办理的事项,可向现居住地便民服务中心(站)申请,该中心(站)通过传真、电话、微信、QQ、照片、视频等通讯和远程方式向原籍镇街或村居进行核对、确认后,代表原籍镇街或村居做出结论,加盖“洋县XXX镇街或村居联审联办专用章”(现居住地专用印章),县域内各级组织对该结论给予认可。

3.异地领证,全程代办。实际办理地完成“审核、决定、制证”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结合办事主体需求,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专递寄送至受理地发放,或直接寄送至办事主体手中。受理地窗口“联审联办”服务的“第一责任窗口”,要落实专人全程帮办代办做好办件协调督促,不得再另行要求办事主体回实际办理地申请办理或提交资料。

(六)完善制度规范服务。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代办帮办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依法依规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满足办事群众个性化需求。

(七)加强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各级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人员到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健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县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保障机制

(一)建立月报制度。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定期将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月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乱收费等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制订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

(二)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陕西省“好差评”系统,全面开展对镇街村居联审联办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服务能力水平提升。

(三)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开展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切实担负起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的监督责任,做好对基层中心(站)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工作考核,不定期对各中心(站)开展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夯实责任。深刻认识在全县开展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镇街村居联审联办旨在解决县域内异地居住群众的“跨镇办”“跨村办”两头跑难题,全县各镇(街道办)(社区)“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联审联办具体工作责任积极推进镇街村居联审联办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构建镇村“30分钟便民服务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办事的便利洋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细化措施,强力推进。全县各任务主责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细化本部门推进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的具体措施,按照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县18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制定本辖区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施工图、时间表,将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与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的工作一体化推进,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落实

(三)凝聚合力,加大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做好全县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推进、协调、检查、评估等工作,确保改革任务上下衔接有序整体推进有力全县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的宣传,主动解读改革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挖掘镇街村居联审联办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大力推广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培训,注重实效。各相关部门务必对本部门延伸下沉到镇村各个事项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对各镇(街道)承接事项办理工作人员进行每年度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至少每季度对下沉镇村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做好事项下沉业务办理的全程跟踪指导。各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做好与县级各事项下沉部门衔接,积极选派业务人员到县政务大厅或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跟岗学习”,以能熟练开展业务,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业务能力。

(五)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各级便民服务中心(站)要严格按照印发的《洋县镇(街道)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审批服务统一标准,就近为群众开展“跨镇办”“跨村办”“联审联办”业务受理办理;各便民服务中心(站)要建立联审联办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作为事项受理、过程跟进、结果送达资料归档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有序开展。为健全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联络机制,请各镇(街)认真填写“洋县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人员信息表(附1和附件2,务2023年3月6日之前报送至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股(联系人:李春;电话:13209275608;邮箱:569324294@qq.com)。

附件:1.洋县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人员信息表(镇街)

 2.洋县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人员信息表(村居)


附件1

洋县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人员信息表(镇街)

填报单位(公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序号

成员

姓名

职务

电话

备注

分管领导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联审联办工作人员1

联审联办工作人员2

联审联办工作人员3

联审联办工作人员4

联审联办工作人员5

联审联办工作人员6

附件2

洋县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人员信息表(村居)

填报单位(公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序号

村(社区)名称

姓名

职务

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