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知
桑溪镇人民政府、黄金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我县地下矿山、尾矿库生产安全,现就调整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对全县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洋县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随文印发。
二、各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范化解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领导责任,压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政企联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落地,确保全县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稳定。
三、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做好包保信息对外公示工作,及时将调整后的包保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6年洋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公示表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