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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关镇

更新时间:2021-11-13 15:42:19

机构职能

机构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辖区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辖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提供符合辖区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国防动员其他公共服务。做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文化旅游、环境保护、拥军优属、殡葬等工作,搭建辖区便民服务体系,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协调与驻地各有关方面的社会事务。

8.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县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协作机制,以及对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实现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协助做好辖区防汛、防火、防震、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9.优化发展环境。配合做好辖区产业规划制定、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等提供良好服务,提高发展活力和动力。配合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设、村(社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10.加强民主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发挥村(居)民民主协商在村(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村(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八里关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916—834251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赵  杉(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建、武装、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

席  超(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健(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主抓文旅康养项目(含观鸟小镇建设),分管人大、政协、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老科协、老年学会、老年协会、老体协、项目建设、住建、统计、村民建房、发改等工作。(联系政协、发改局、老科协)

梁  丹(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综治主任、工委主任):主持工委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政法、统战、保密、群团、政务公开、考评考核、综治、工会、机关管理、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政法委、司法局、统战部、县委办、考核办、深改办、扫黑办、总工会、考核办、机关事务局、依法治县办、公安局、县委党校)

陈善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巡查。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巡察办、督查办)

雍文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部工作。分管信访、交通、小额保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消防、防汛、气象)、退役军人事务、负责230专线建设,协助纪委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武装部、信访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党建、组织(老干部工作)、宣传(含数字经济)、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工作。分管地方志、人才、生态环保(含秸秆禁烧)。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组织部、老干部局、宣传部、文明办、编办、档案局、网信办、生态环境局、环督办)

马亚星(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文化、旅游、教体、卫健、市监、妇联、医保、民政、残联、老龄、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民政局、残联、民宗局、文旅局、卫健局、教体局、市监局、医保局、妇联、县老龄委、爱卫办、人居办、创建办、双拥办)

刘青昌(科技副镇长、团委书记):负责团委工作。分管农业(含农村改厕)、林业(含秦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邮政、通信、电力、科技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局、水务集团、科技局、团委、林业局、水利局)

 迎(市监所所长、民政办主任):负责市监所、民政办全面工作。协助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民政、残联、老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委)

 波(财政所所长):主持财政所全面工作。协助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工程项目管理,负责预算编制、资金监督管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政局)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承担党委和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组织、统战、政法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脱贫攻坚工作站牌子):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脱贫攻坚、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计、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3.生态资源办公室(加挂应急办公室牌子):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天然林保护、河湖长制等工作。

4.文化建设办公室:承担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以及社区文化建设、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司法所、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承担民政、拥军优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民族宗教、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社区(村)建设、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综合性事务。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社区矫正等工作。

6.财政审计所:承担年度预决算编制、财政财务、镇级财源建设、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等工作。

7.综合执法办公室(加挂市场监管所牌子):负责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督、村镇建设、农、林、水、文化旅游等综合执法工作。建立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协调机制。承担商贸流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责。

8.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就业创业、动植物防疫检疫等具体服务工作。

9.公用事业服务站:承担道路管护、绿地广场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职责。

10.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信息化、便民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县级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推进所有委托下放事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大厅服务。负责建立健全镇村联动的便民服务制度和服务网络。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兑现社会救助、老龄、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发布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信息等工作;与站、办、所统一办公,实现便民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