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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洋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地址:洋县学巷街26号,联系电话:0916-82282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洋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公开流程努力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质量,扎实推进洋县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通过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洋县”新浪微博号、“洋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洋县”今日头条号等载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83。202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

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9

行政强制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民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切实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洋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5日